各学院(中心、研究院、所):
根据《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江大校〔2014〕204号、《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励实施细则》规定,为做好2014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、评定、发放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工作
2014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将采用学生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校评定的方式进行。
因实施细则作了个别调整:1、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三等奖放宽至所有非定向研究生(人事、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,无固定工资);2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研究生入学总成绩(初试、复试)排名专业前10%的可以申请二等奖,请相关的研究生填报新表(附件一)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,其他未涉及到奖励等级变化的不用重新填表,时间截止日期:9月12日。
二、评定工作
9月12日下午下班前,各学院汇总并审核申请材料,确定获奖者名单,填写《××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汇总表》(附件二)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研究生楼520室)。
研究生院将对获奖名单进行评定,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后正式发文。
三、发放工作
9月30日前,研究生院将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及奖学金发放金额报校财务处,由财务处按照学校规定统一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。
本次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工作由于时间较紧,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,密切配合,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新生,确保申请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附件一.doc
附件二.xls
中国大学排行榜前100强名单.doc
江苏大学研究生院
2014年9月11日